為進一步深化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根據(jù)有關規(guī)定,結合已聘特邀調解員聘任期限屆滿的情況,現(xiàn)向社會公開選聘一批特邀調解員。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崗位簡介 特邀調解員是指接受人民法院立案前委派或者立案后委托依法進行調解,促使當事人在平等協(xié)商基礎上達成調解協(xié)議、解決糾紛的符合條件的人員。 二、選聘名額 特邀調解員若干名。 三、報名條件 (一)擔任特邀調解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具有較高的思想政治素質; 2、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遵守社會公德、職業(yè)道德、家庭美德,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聲譽; 3、熱愛調解工作,具備一定的法律知識或具備特定的專業(yè)知識、社會經驗,接受人民法院組織或認可的專業(yè)培訓; 4、年齡在25周歲以上、70周歲以下,身體健康,有履行調解職責的時間,有服務社會和解決糾紛的熱情,勝任調解工作。 (二)符合上述條件,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優(yōu)先選聘: 1、各級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xié)委員; 2、黨政機關、村(居)委會、學校、工會、婦聯(lián)、共青團、法學會、商會或商會調解組織、誠實守信的知名企業(yè)等組織推薦的人員; 3、專家學者、仲裁員、公證員、人民陪審員、退休政法干警; 4、心理咨詢師、婚姻家庭指導師等其他專業(yè)人士。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選任: 1、曾受過刑事處罰或治安處罰,或受紀律處分仍在影響期內的,以及被人民法院納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的人員; 2、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得出結論的; 3、違反社會公德、職業(yè)道德,造成不良影響的; 4、參加非法組織活動的; 5、其他不宜從事人民法院特邀調解工作情形的。 四、工作職責 1、訴訟當事人的接待、咨詢、輔助等工作; 2、接受委派、委托開展訴前、訴中調解及糾紛化解工作; 3、其他交辦的工作任務。 五、報名時間及要求 (一)報名時間: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30日止。 (二)報名方式: 1.網(wǎng)上報名,在公告附件《特邀調解員報名表》電子版上填寫好相關個人信息并附身份證復印件,發(fā)送電子郵件至指定郵箱,郵箱地址為syfayuan@163.com。 2.現(xiàn)場報名,填寫好《特邀調解員報名表》并提交身份證復印件,直接交至上猶縣人民法院訴訟服務中心(法院辦公大樓一樓),地址為上猶縣東山鎮(zhèn)猶江大道169號。填報信息務必真實,如發(fā)現(xiàn)弄虛作假,一經核實,取消報名資格。 聯(lián)系人:高衛(wèi)民,聯(lián)系電話:0797-7132650。 六、選任程序 (一)報名。報名采取自薦和組織推薦的方式。填寫《特邀調解員報名表》,單位推薦的需加蓋推薦單位公章,在職人員須經所在單位同意。 (二)資格審查與考核。由上猶縣人民法院進行資格審查、考核,擇優(yōu)選擇確定擬聘任名單并予以公示。 (三)聘任與培訓。公示七日期滿無不良反映的,辦理聘任手續(xù),發(fā)給聘書,并進行調解等處理糾紛的技能培訓。調解員聘任期內離職或辭職的,所缺名額根據(jù)本次招聘擇優(yōu)依次遞補。 七、報酬待遇 特邀調解員進行調解工作以志愿性、公益性服務為主,本院按照委派或委托的調解工作量適當給予補助和獎勵,對調解成功的案件,給予“一案一補助”。 咨詢電話:0797-7132527;15970082221。
2024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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